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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大劣质产品处罚力度

1999-12-01 来源:光明日报 刘敬智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作出决定:为加强全国质量工作,将加大对劣质产品的生产和售者的处罚力度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采取的措施如下:

加大质量监督工作力度。进一步严格对重要产品的质量监管,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管理,管住管好涉及人身健康、财产安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,加大对制售无生产许可证和未通过安全认证产品的查处力度,坚决杜绝无证生产、无证销售,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。

加大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力度。对监督抽查不合格,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,要挂牌警告,并予以公告。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产品、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、质量问题严重的不合格产品、拒绝政府监督抽查的企业乃至企业领导人,坚决予以曝光。

加大处罚力度。抽查不合格的企业,当年不得给予任何生产经营性的奖励和先进称号,企业的负责人不能评劳模,不能记功授奖,不能授予任何生产经营性荣誉。对已获得认证证书或生产许可证证书的企业,要暂停证书使用,企业整改后仍不合格的,要吊销其证书。对所有在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,要免去其企业负责人的职务,并予以公告。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,银行应停止流动资金贷款,并依据有关法规予以经济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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